近日,玉林市玉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顺利完成了一起协助台湾台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家婚声字第9号履行同居事件”司法文书的送达。
文书送达当天,送达人员驱车来到受送达人员所在村,找到受送达人并说明来意,将需要送达文书交由受送达人时,受送达人因受家属影响,并不配合送达工作,迟迟不肯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经送达人员长达十多分钟的耐心解释后,受送达人才同意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至此,玉州区人民法院首次协助台湾地区法院送达司法文书圆满完成。
文字录入:刘金凤 责任编辑: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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